×

打开微信,扫一扫二维码
订阅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

打开手机,扫一扫二维码
即可通过手机访问网站并分享给朋友

专业人员

首页 > 专业人员> 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业务部

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业务部

2007年,本所入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批管理人名册,即组建了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业务部,并通过在全所挑选和引进优秀专业人才等方式,构建了我所的专业化管理人团队,目前团队具有22名专业成员。业务部设立负责人、综合管理组、债权债务组、资产管理组、劳资协调组、诉讼仲裁组、重整和解组、经营组、财务审计组。各小组既独立处理相关事务,又在管理人团队负责人领导下,统一协调开展工作。管理人团队实行负责人负责制,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对外代表管理人,对内领导团队成员,负责组织、安排和协调管理人团队工作,管理人团队成员服从组长的领导和工作安排。团队内部常设组长会议,为管理人团队最高决策机构,统一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另外,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导王欣新教授担任管理人团队的特别顾问。


本业务部可以提供参加债务重组谈判、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相关的审批和备案手续的办理、协助获取第三方的同意和弃权、起草和修改相关法律文件,包括重整协议、债务和解协议、破产申请、同意函、弃权书、董事会决议、授权书等相关文件。


本业务部破产业务团队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及履行管理人职责的需要,在管理人团队内部设立负责人、综合管理组、债权债务组、资产管理组、劳资协调组、诉讼仲裁组、重整和解组、经营组、财务审计组。各小组既独立处理相关事务,又在管理人团队负责人领导下,统一协调开展工作。管理人团队实行负责人负责制,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对外代表管理人,对内领导团队成员,负责组织、安排和协调管理人团队工作,管理人团队成员服从组长的领导和工作安排。团队内部常设组长会议,为管理人团队最高决策机构,统一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如果您有法律上的问题需要咨询,或其他业务方面的合作,请留言,谢谢!
提交 >
请认真填写以上信息,我们不会向本所以外的人士透露您填写的任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