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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

南京
13913843872
79357042@qq.com
业务部门(团队): 惠民未成年人工作站 刑事业务部
工作语言:

中文

个人履历

  • 自2004年9月至2013年2月,先后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江苏容大律师事务所工作
    2013年3月入职于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服务案例

  • 代理唐某寻衅滋事一案,至检察院审查结束,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何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一审由人民法院判决缓刑
    任某妨害公务案,一审由人民法院判决缓刑
    张某某故意杀人、强奸法律援助案,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
    陈某某故意伤害法律援助案,二审法院将陈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改判为无期徒刑
    沈某某故意杀人法律援助案,二审法院将沈某某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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