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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三年十二月工作动态

供稿 | 行政部2024-01-02262


党建工作


[1]12月18日晚间,本所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线上会议,支部委员、党建工作顾问参加会议,党支部书记周连勇同志主持会议。主要议题:通报全国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情况,传达、学习有关深化新时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最新要求;通报有关加强本所业务团队制度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党建促所建、党建联建工作计划;通报有关分所建设调研工作情况等。(党支部)

[2]12月27日下午,本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全体党员、党建工作顾问参加会议,党支部副书记王志燕同志主持,并传达了江苏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精神,党支部书记周连勇同志通报了全国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的重要精神和主要内容,传达、辅导了司法部、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及我省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加强和深化新时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最新要求,他强调全体党员律师要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勇立时代潮头,以新的担当和作为,努力践行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光荣承诺,要以习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精神,持续抓好以党建促所建各项工作,充分履行律师职责,推进本所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进程,以律师法律服务高质量创新发展的丰硕成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添砖加瓦。会上,还就接受预备党员事项进行了讨论、表决,就推广使用党建云信息化管理平台工作进行了动员、辅导。(党支部)


工作任职

[3]12月初,本所收到江苏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来函:为进一步推动人大社会建设领域法治工作进程,充分发挥专家人才“智库”作用,提高立法质量和监督工作水平,经江苏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研究同意,本所主任周连勇获邀为十四届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周连勇律师表示:今后将发挥专业优势,为人大依法决策、有效监督发挥咨询参谋作用。(周志玉)

[4]12月1日,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江苏省律师、公证员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本所高级合伙人杨秀云、赵洁琼、王志燕(按原公布名单排序)通过2023年律师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具备二级律师资格,资格取得时间自2023年11月16日起算。(行政部)

[5]11月末、12月初,为确保2023年“江苏省高知名商标”认定管理工作和江苏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列入、移出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江苏省商标协会根据《“江苏省高知名商标”认定管理规范》要求,以通讯形式召开江苏省商标协会第四届五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决定设立江苏省商标协会高知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及江苏省商标协会重点商标保护委员会。本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马鹏程当选为江苏省商标协会重点商标保护委员会委员。(王啸宇)

[6]12月15日,为促进商标品牌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江苏商标品牌工作更好开展,江苏省商标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设立江苏省商标协会商标品牌专业人才库,对江苏省商标协会商标品牌专业人才库成员名单(第一批)予以了公告,共聘请三十七同志为江苏省商标协会第一批商标品牌专业人才库成员,本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马鹏程律师名列其中。(王啸宇)


荣誉业绩

[7]12月18日上午,江苏省工商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在宁共同举办江苏省法治民企建设推进会。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惠建林出席会议并讲话。本所主任周连勇作为省工商联法律服务团副团长参会,并当选省工商联公司治理与产权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本次会议聚焦法治民企建设,旨在深化民企合规建设共识,展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聚合各界力量共同推进我省法治民企建设,促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工商联主席刘聪发布《江苏省民营企业合规建设指引(2023版)》并作了解读。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市场监管局的主要领导作主旨发言,介绍本单位在涉企刑事合规、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引导企业合规经营、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务实举措和创新做法。会上还举行了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库成立仪式以及省工商联法律服务团授旗仪式。据悉,省工商联法律服务团在原律师顾问团基础上,深化业务领域,拓展团队规模,吸纳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公证机构、鉴定机构等专业组织,共同组成全新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团队,共分十个专业委员会:财税、企业合规建设、刑事风险防范、知识产权、清算与重整、劳动用工、跨境业务、社会责任、投融资、公司治理与产权保护。省相关部门及各设区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民营企业代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代表、省工商联法律服务团代表,以及法律界和新闻界代表等共计200余人参加会议。(尤  谦)

[8]12月9日,本所律师鲁思远提交的《法定代表人参与的民间借贷中承担责任主体的分析》一文,荣获2023年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学年会论文二等奖。(行政部)


公益服务


[9]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助推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本所春蕾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室、惠民未成年人工作站积极行动,开展了一系列宪法宣传活动:上月29日下午,春蕾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室联手惠民未成年人工作站,根据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和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工作要求,在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园区,开展公益法律咨询活动;上月30日上午,春蕾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室、惠民未成年人工作站律师走进南京市鼓楼区江东街道宝地园社区开展“温暖送法”活动,开设普法专场讲座,重点解析老年人普遍关注的的法律问题;本月1日,春蕾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室、惠民未成年人工作站律师走进南京宪法公园,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本月4日,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联手春蕾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冶文化”主题活动,周春蕾、王倩莹、刘婧婧等律师前往溧水校区,向同学们宣讲宪法的地位及作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等知识,得到同学们的热烈响应。(春蕾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室)


[10]12月3日下午,根据江苏省文旅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安排,本所作为省文旅厅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委派律师赵洁琼、尹灏、封景、周至玉等在南京图试管一楼大厅面向群众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现场设置法治宣传展板,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向群众赠阅《宪法》《民法典》等法律书籍以及律师团参与编写的《文化和旅游法律知识一百问》等普法读物。(据 “企航QIHANG”)

[11]本月9日下午,本所律师卜涛应邀前往南京市建邺区兴隆街道融侨社区开展《民法典》法律宣讲活动,围绕《民法典》继承编,以通俗易懂的形式,重点讲解了遗产范围、遗产分配、遗嘱等法律知识,以案释法,贴近生活,赢得了现场居民的一致好评。随着社会大众观念的逐步转化,越来越多的人已不再“谈遗嘱色变”,活动现场有不少群众主动了解、咨询一些与遗产、遗嘱等相关的法律知识,卜涛律师都给他们作了详细的解答。这次宣讲,把法律服务送到居民家门口,引导居民用好继承相关法律规定,断好家务事、减少遗产矛盾纠纷,有助于促进社区家庭和谐。同时,也帮助广大群众了解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为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法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卜涛工作室  王子微)


业务工作

[12]12月2日,本所主任周连勇应徐州市警察学校邀请,以 “公安法治与行政合规指导” 为主题,围绕公安法治建设、企业行政合规内涵、全过程指导等多方面进行授课;12月12日,应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邀请,以“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风险防范”为主题,从当前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新形势新要求出发,针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点行政执法行为,结合具体案例对处罚类型、裁量基准、听证陈述申辩权利保障等重点内容和程序节点进行深入细致讲解,授课内容丰富精彩、系统全面。(周志玉)

[13]12月5日,江苏省商标协会高知名商标评审委员会暨江苏省商标协会重点商标保护委员会会议在南京凤凰京华大酒店召开。本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马鹏程应邀作为江苏省商标协会重点商标保护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并参与评议、票决等活动。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江苏省商标协会重点商标保护委员会审议,拟将四十件商标纳入江苏省重点保护商标名录,并于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8日在江苏商标网进行公示。(王啸宇)

[14]12月8日下午,由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和本所主办的“双碳”目标技术和法治保障研究合作基地揭牌仪式暨“双碳”目标战略研讨会在所内举办。本所主任周连勇、副主任许岚、高级合伙人沈勇明、生态环境资源业务部副主任刘生辉以及江苏省林业局、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和省内高校的专家与特邀嘉宾参加活动。南京林业大学碳中和研究中心主任葛之葳、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张兵兵等发表主题演讲,江苏省林业局原二级巡视员仲志勤、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王磊与周连勇、许岚共同为合作基地揭牌,本所合伙人、律师刘生辉就“双碳目标中的法律服务”进行了主题分享,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原科技处处长殷云龙,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王磊,南京市律师协会生态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辰,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生态研究所所长邢玮,本所高级合伙人沈勇明分别从自身实际工作出发,也分享了业务经验,并就“双碳”目标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进行了热烈讨论。(刘   涛)

[15]12月11日至15日,省人大环资委及省林业局组织开展《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条例》立法调研,本所副主任、管理合伙人许岚律师参加调研。调研组一行赶赴贵州,了解有害生物防控过程中有关监测预警、疫情除治、检疫执法、经费投入、科研推广、社会化防治、防效监管等情况,并听取相关立法建议和意见。期间,调研组组织召开了《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条例》立法调研会。本次调研活动进一步加深了调研组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为《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条例》立法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并为《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条例》的进一步完善修改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刘   涛)

[16]12月12日,本所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为省内企业完成首单专项法律服务,研究、形成《机电产品出口俄罗斯指引及法律风险防范》业务成果,涉足新领域,拓展新业务。(徐帮达)

[17]12月16日下午,在南京万达希尔顿酒店,本所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徐帮达律师参加江苏爱亿企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爱亿企企服平台”上线启动仪式,并发表视频讲话,期待未来与开发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徐帮达)

[18]12月19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苏兴大厦十六楼党员之家召开 “数据安全新形势下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课题评审会。本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马鹏程律师作为评审专家应邀参加。会上,他针对数据合规管理、发展数字经济的对策与建议等发表了评审意见,对课题组进一步修改、完善课题报告起到了较好的指引作用。(王啸宇)

[19]12月25日下午,南京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召开全市少年家事审判工作重点审议意见跟踪落实专题座谈会,重点考察有关单位贯彻落实2017年12月由教育部、中央综治办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工作情况,听取各方对于南京市中小学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意见、建议。本所主任周连勇应邀参加会议,他从校园欺凌问题“防”和“治”的有效规范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强调:相较于伤痛发生后的补救处理,更应从“关键少数”肩负的预防责任入手,落实中小学生“家长”与“班主任”两类角色的主体看顾责任,积极预防欺凌问题发生,守护少年儿童的茁壮成长。研讨会上,还发布了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南京市鼓楼区法治工作协会、南京市鼓楼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编,本所周连勇主任、蔡芸琪律师参与编撰的《校园欺凌问题多维透视与防范治理》一书。(蔡芸琪)

[20]12月28日上午,本所主任周连勇携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团队成员,应常州仲裁委员会的邀请,参加仲裁规则修订工作交流会,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主任乔中龙、副主任陈炼、周婉律师以及实习律师尤谦参会。常州仲裁委员会张翔主任充分认可本所立法团队的专业能力,肯定第二版征求意见稿的重要阶段性成果,对后续工作提出了方向性建议。周连勇主任表示,感谢常州仲裁委员会的信任与选择,博事达立法团队始终高度重视常州仲裁规则修订项目,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凝聚团队专业力量,积极研究会议达成的一致观点,立足常州市情和仲裁工作实际,进一步吸收国内先进仲裁机构最新的理念和做法,持续完善规则修订稿的具体内容,力争彰显新版常州仲裁规则的特色亮点,助力仲裁规则一体化在“苏锡常一体化”进程中的率先突破。(尤   谦)

[21]12月,本所受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承办2022-2023年度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审慎评查来自全省各地的一百二十份《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评查小组由律师任瑞平、王崇伟、王倩莹、周婉及实习律师尤谦、朱尧等共九人组成,评查过程审查细致,把关严格,在具体案卷评查过程中,随时开展线上、线下讨论,对评查标准出现理解分歧时,及时向省文旅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确认,确保对评查标准把握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案卷评查采取“一卷一表”的方式,对上述案卷逐卷进行评查,评查标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法性标准评查表》《规范性标准评查表》把握,对诸如执法主体是否合法、程序是否规范、法律适用是否正确、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案卷材料是否齐全、审批程序是否规范等内容进行认真评定。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组织召开专家复审会议,经专家现场评审,专家组一直认为前期初评工作严谨、规范,评查意见准确。此次评查,是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律师的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引入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一次积极尝试,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次案卷评查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以评查促整改,以评查促提升,切实提高案卷制作质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朱  尧)


业务交流

[22]12月27日,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第二届法律顾问纠错大赛圆满落幕。本次大赛,旨在切实推动本所政府、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专业建设高质量发展,增强本所法律顾问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推动精准改进服务方式、调整服务思路,实现法律顾问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目标,以多领域、全方位、高水平的法律顾问服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本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周连勇律师,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姚彬律师,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王兴元律师,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刘思文律师,行政总监、特聘党建工作顾问金小明,党支部副书记、监事、高级合伙人王志燕律师,公司与证券保险业务部主任、高级合伙人沈勇明律师,企业合规业务部主任、高级合伙人韩惠律师,青年律师培养工作部副主任张巍壤律师等到会祝贺。颁奖仪式由政府法律顾问业务部副主任吴小雅律师、企业合规业务部副主任张涵律师主持。大赛分政府法律顾问组、企业法律顾问组两个板块进行,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于12月初组织评审专家对匿名参赛成果进行书面评审、打分。大赛邀请所外专家三名及所内专家两名组成评审组,由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原副巡视员、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原局长张农担任组长,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局长吴峰,南京市工商联经济处处长程太兵,本所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姚彬,本所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主任、高级合伙人乔中龙担任评审组成员。本次大赛共征集作品二十八个,评出一等奖两个,二等奖三个,三等奖四个。(周阳)


服务管理


[23]12月1日,为进一步加强律所品牌宣传工作,更好地促进律师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本所召开文化宣传工作会议。本所主任周连勇,行政总监金小明,公司与证券保险业务部主任沈勇明,文化宣传工作部主任赵洁琼,青年律师培养工作部主任袁洋等出席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本年度律所文化宣传工作情况,梳理了成效与经验,分析了问题和短板,并就下一年度如何进一步改进品牌建设方法手段,提升品宣质效展开了探讨。周连勇主任表示:律所文化宣传要更好地展现全所律师员工的专业素养和人文情怀,彰显新时代律所、律师的良好形象和品牌价值,全力提升本所的整体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周志玉)

[24]12月4日上午,本所管理委员会召开本年度第八次工作会议,研究、审定本所《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研究、确定公司与证券保险业务部、企业合规业务部负责人事项,研究加强业务团队制度建设工作情况,研究、确定本年度总结、表彰会议筹备工作事项,研究有关分所建设工作情况。会议还研究了其他有关事项。管理委员会主任姚彬主持会议,管理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行政、财务总监列席会议。(行政部)

[25]12月11日,本所印发《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为了规范本所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本所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21]87号)以及江苏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引(试行)>及相关示范文本的通知》(苏律协发[2023]4号)等有关规定,本所研究、制定《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及《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仲裁案件认定标准》,并报南京市律师协会备案。(行政部)

[26]12月19日,本所监事会召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会议,刘能斌监事长主持会议,副监事长徐帮达,监事王志燕、沈勇明、卜涛、刘娟出席会议,监事周玉会后就会议议题发表了书面意见。各位监事充分履职,经过认真讨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了相关决议,履行监督职责、建言本所发展。(徐帮达)

[27]12月25日,本所印发《2023年度考核和总结评比工作方案》。一年来,全所员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持续深化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进程,律师工作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为了认真总结2023年度工作经验,考核业绩,表彰先进,精心谋划未来发展,管委会研究、制定该《方案》。(行政部)

[28]2023年12月30日,本所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业务部成功召开了2023年度总结与表彰大会,业务部主任李丰对业务部2023年度的整体工作情况与业绩作深入总结,并对2024年业务部的团队建设和工作开展作总体规划与要求。会上,对业务部2023年度的先进个人王前、盛奥忠、朱萸、张圣荣、袁晨野进行了表彰。(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业务部)


团建青训

[29]12月29日下午,为进一步提高青年、实习律师的执业综合素养,全面加强律师敬业、专业、规范、团队的品质锻造,2023年12月29日下午,本所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业务部协同行政部,共同举办2023年度法律文书之民事起诉状写作大赛。本次大赛由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业务部主任、高级合伙人周玉主持,特邀本所主任周连勇、管理委员会主任姚彬、执行主任王兴元、行政总监金小明、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业务部副主任、高级合伙人许皓担任评委。本所十三位青年、执业律师参加比赛。本所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业务部副主任曹越、青年律师培养工作部副主任胡辉及部分青年、实习律师参加了观摩。经评审,张瑜律师荣获一等奖,刘成明律师荣获二等奖,实习律师封景荣获三等奖。本次大赛的成功举办,不仅是对本所律师法律基本功的一次检验、提升,强化了青年律师们主动运用法律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也启示青年律师们积极探索法律文书的写作规范,为他们探索为当事人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之道开启了智慧密码。(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业务部、李小华)



分所动态


[30]12月12日上午,镇江市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联合经开区总工会、丁岗派出所、江苏博事达(镇江)律师事务所派员前往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开展“宪法宣传进企业 法治护航促发展”活动,通过宪法知识小问答、专题讲座、反诈宣讲等形式,有效提升辖区企业“依法治企”理念,推进普法与生产经营相结合,传播法律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此外,为开展宪法宣传,12月6日、14日, 光大环保能源镇江有限公司、镇江市丁岗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分别邀请江苏博事达(镇江)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承举主任,为其职工、干部作以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保障权利实现为主题的法治宣讲,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汤路琴)

[31]12月25日,应苏州市律师行业妇联和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委员会邀请,江苏博事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跨年迎新儿童画慈善拍卖募捐”活动。本次活动旨在加强律师之间的互动和联谊,宣传和展示律师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风采。参加活动的律师,积极响应慈善号召,将善款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卢其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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