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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连勇主任应邀为全省公职律师作“行政执法风险防范”培训

供稿 | 周志玉2023-12-28220


2014年10月23日,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升我省公职律师队伍法治工作能力水平。2023年11月23日,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周连勇主任应江苏省律师协会邀请,以“行政执法风险防范”为主题,为全省公职律师进行授课培训。本次培训采取视频会议形式,主会场设在南京,扬州、淮安、南通等多市设立分会场,江苏省公安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法制民警、全省公职律师及一线执法人员共千余人,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参加培训。


培训现场,周连勇主任首先以回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8月3日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和中共中央2023年9月19日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主要精神为开场,引出当前行政执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强调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并重点围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等内容进行了解读。


随后,周主任结合自身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历,立足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对行政执法风险的概念、特征、常见行政执法风险的类别以及成因等内容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讲解,强调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要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办事,以法律规则规范执法行为,识别和防范执法风险。此外,针对如何防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步骤缺失、程序颠倒、适用法律错误、裁量权滥用等关键、易错问题,周主任表示应从系统论视角出发构建多层次、全过程的防范体系,包括事前防范体系、事中防范体系、事后防范体系以及全过程防范体系。


最后,周主任指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新的部署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切实提高综合执法能力,着力建设与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相匹配的执法力量。


本次培训全程以案释法,内容深入浅出、生动具体,不仅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更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参训人员认真倾听、积极响应,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对今后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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