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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三年三月工作动态

2024-04-0289



党建工作


【1】2024年3月11日下午,本所党支部召开2024年第三次支委会(扩大)会议,支部委员、各党小组组长、党建工作

顾问参加会议,支部书记周连勇同志主持会议。主要议题:研究、布置党总支筹建、总支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推荐工作

等事项;研究有关党建共建工作方案等。3月29日下午,党支部召开2024年第四次支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党总支筹建

工作方案,周连勇同志主持了会议。(党支部)



管理运营


【2】2024年3月9日上午,本所召开运营管理改革工作座谈会,第三届管理委员会成员,部分合伙人、律师、申请执业

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分析了当前律师法律服务形势、任务和本所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围绕有关运营管理改革工

作方案进行了交流、讨论,参会人员对方案提出了意见、建议。(行政部)


【3】2024年3月17日下午,本所第三届管理委员会召开本年度第五次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完善律师业务收入分配、运

营成本分担机制工作。管委会主任姚彬主持会议。(行政部)



荣誉业绩


【4】2024年3月27日,司法部在京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

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表彰300个法律援助先进集体、450名先进个人和698个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944名先进个人,

部署新征程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出席会议并讲话。本所执业律师周春蕾受到表彰,

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行政部)



公益服务


【5】2024年3月5日上午,南京市妇联和雨花台区妇联、雨花台区文明办共同在南京市雨花台区新河市民绿地广场,举

办2024年“学雷锋文明实践我行动“暨 “爱TA护家巾帼在行动”主题活动。本所高级合伙人、女律师工作部主任卜涛律师作

为南京市妇联宁姐工作坊的志愿者,参加绿地广场现场法律咨询活动。她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协助妇联工作人员发放

《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书籍,提供《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咨询,通过自已的专

业知识和服务实践,以案说法,帮助来访群众解答家族祖宅继承、隔代亲子教育、婆媳矛盾、校园霸凌等方面的烦恼和

困惑。(卜涛工作室)


【6】2024年3月8日,为深入推进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女教师的法律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本

所企航律师业务团队,于第一百一十四个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应邀赴南京市拉萨路小学开展 “三八” 妇女节公益普

法咨询活动。活动现场,企航业务团队赵洁琼、尹灏、孙雪律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等妇女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讲,针对前来咨询的女教师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专业、详尽的

解答。此次活动,有效地普及了女教师合法权益保护知识,激发了女教师们学法、守法和用法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她

们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拉萨路小学浓厚的法治氛围。(企航QIHANG)


【7】2024年3月13日,本所春蕾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室周春蕾律师受南京市高淳区司法局邀请,以“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

量评估标准的理解和适用”为主题,为辖区内律师进行授课培训。她从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标准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现状、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应坚持的观点及理念、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及适用、评

估律师在民事案件质量评估工作中所持观点和理念、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的组织、标准与结果运用、对法律

援助律师承办民事案件的建议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讲解,总结出同行评估就是通过对承办律师专业能力、服务态度的评估,

引导律师树立以当事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通过服务理念改进律师工作方法,促进律师专业技能的提升,最终提高民事

法律援助案件的整体办案质量。培训结束后,周春蕾律师与同行们就如何提升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进行深入的探

讨和交流,期待与大家共同努力,把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提升到新的高度。(春蕾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室)



业务工作


【8】2024年3月5日至8日,江苏海警局在江苏警官学院举办法制人员培训班。3月6日上午,本所禹伟律师受邀授课,以

《行政复议与应诉实务》为主题,深入剖析新行政复议法的亮点,结合海警法制工作常见疑难问题,介绍了行政复议受

理和审理工作实务要点,并就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展开分析。授课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课堂氛围轻松活泼,获得海警局领

导和一线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政府法律顾问业务部)


【9】2024年3月6日下午,本所主任周连勇应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系邀请,围绕法科生的职业规划问题为

全系在校生作专题讲座,结合我国法治事业发展前景与自身工作经验,提出客观、务实的规划建议,并就大家关心的问

题答疑解惑,讲座内容细致,讲解生动,受到师生们的欢迎。(周   婉)


【10】2024年3月16日,本所主任周连勇主任受邀为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参会人员作法治讲座,解读

2024年1月1日起新施行的《行政复议法》。会议由区长姜宸主持。周连勇主任从新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着手,深入浅出

地讲解修订的主要内容,结合有关案例详细阐释如何适用。讲座贴近实际,多层面、多角度解析了案件受理条件、复议

前置、复议决定类型等方面修改较多的内容,有助于机关干部更好地了解行政复议制度,熟悉行政复议程序,充分树立

行政复议要发挥行政争议解决主渠道作用的观念。2023年10月14日,周连勇主任曾受邀在建邺区政府常务会议上作《中

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2023年修订)法治讲座。(史胜兰)


【11】2024年3月20日下午,本所主任周连勇应国家能源集团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邀请,以“加快电力企业合规建设,

促进经济社会良性发展”为题,为该司2024年度年轻干部培训班授课。他以国资委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精神为导引,

结合工作经历,系统讲解了企业合规的基本知识,分析了当前我国电企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和合规体系建设的重点、难

点;强调合规建设需要抓住关键少数,合规文化是合规的灵魂,需要持之以恒地培育和积淀。最后,周主任以现场答疑

的方式,详细解答了参训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全程授课内容深入浅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指导意义。(张  平)


【12】2024年3月28日,本所律师禹伟应邀为南京市六合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授课。他以《以高质量行

政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围绕行政执法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实务案例进行分析,针对高质量行政执法提出工

作建议。授课受到主办方领导和参训学员的高度认可,双方就长期合作事宜达成初步意见。(政府法律顾问业务部)



业务交流


【13】2024年3月12日,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议、江苏辉吉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志娟、江苏谦润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明荣、江苏惟开律师事务所主任郭凤启、江苏诺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骏一行来本所参观交流,周连勇主任、刘能斌监

事长等参加接待。周连勇主任和来宾们交流、分享了律所文化建设、青年律师培养、业务拓展等方面工作经验,来访各

律所主任表示,未来将继续保持与本所的密切联系,相互借鉴、各学所长,共促行业高质量发展。(周   婉)


【14】2024年3月21日上午,南京市建邺区副区长孔南钢一行莅临本所指导、交流,本所主任周连勇等参加接待。孔南

钢副区长一行了解了本所党建引领、业务发展、公益服务、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对本所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

为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希望本所发挥名所、强所、大所优势,助力建邺区不

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实现政府、企业、律所在跨境电商等新业态领域的深化合作,吸引更多

优秀企业在建邺投资兴业、共赢发展。周连勇主任表示,要充分利用律所护航企业发展积累的优势资源和丰富经验,当

好建邺“以商引商”排头兵,为建邺发展贡献更广泛、更多元、更全面的博事达力量。(企航QIHANG)


【15】2024年3月22日,由清华经管学院主办、清华经管学院高管教育中心承办的清华大学数字经济创新论坛(长三角)

在江苏苏州举办。大会邀请了清华经管学院知名学者专家、苏州市相关领导和企业代表等共聚一堂,探讨数字经济、量

子科技、人工智能、数据要素等发展趋势,共谋创新合作以更好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本所律师高迪受邀参加

活动,对数字经济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了见解,并就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议题与与会者进行了交流。(高   迪)



文体团建


【16】2024年3月,本所篮球队参加2024头排苏酒“贺岁杯”春季篮球联赛(政法系统),取得四胜一负的成绩。此次比

赛,共有江苏省省级机关、省(部)属企业、医疗系统、政法系统单位的九十六支球队参赛。4月6日,本所篮球队将与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篮球队决出联赛第三、四名。比赛活动中,本所律师展现了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职业素养,传递

了热血奋斗、奋勇拼搏的体育精神,赛出了友谊,“晒”出了风采!(鲍子捷)



分所动态


【17】2024年3月7日,江苏博事达(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兴亚律师应邀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司法局的工作

人员授课,主题为《基于行政角度的正当程序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也是行政行为的基本要求。

朱主任从北京大学败诉案剖析入手,引出正当程序背后的价值冲突、关于正当程序的理解、正当程序的实现路径等话题,

最后回溯到实际案例中形成闭环。交流过程中,参训人员与朱主任积极互动,他们表示,此次培训对把握行政法基本原

则、提升工作能力很有裨益,在座领导对授课也给予高度评价。(泰州分所)


【18】2024年3月8日,江苏博事达(苏州)律师事务所朱新亭律师应邀出席由苏州市扬州、浙江、如皋、如东、通州等

五家商会联合举办的第一百一十四个国际妇女节庆祝活动,与六十多位女企业家联谊沟通,合影留念,共同感悟优雅知

性的人生,通过增进交流,宣传、扩大了博事达法律服务的品牌影响,了解、对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为今后合作打下

了良好的基础。(卢其赛)


【19】2024年3月15日上午,镇江新区丁卯社区在永隆广场开展“贴心便民 ·维权相伴”——“315”权益知识进社区活动。

丁卯派出所民警、江苏博事达(镇江)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银行工作人员通过向居民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的方式,

宣讲法律法规,传递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念,引导他们在遇到消费纠纷时通过与经营者协商、请求消费者协会帮助、

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等方式,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凯旋)


【20】2024年3月22日,江苏博事达(泰州)律师事务所乔迁新址办公。办公区位处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

产业园,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全所现有办公面积逾两千平方米,拥有四十间独立办公室,并设有党建活动室、多功

能会议室、接待洽谈室、模拟法庭、沙龙区、休息区等功能区域,为充分实现现代化办公、律所运营功能,长远满足

社会各界、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奠定了坚实基础。漫漫风雨路,扬帆再起航,全所律师、员工将继续坚守“敬业、

专业、团队、规范”的理念,博览群英,创先发展,共创未来。(泰州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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