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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资讯

首页 > 要闻资讯> 研究成果
04
2022-04

企业应收账款质押风险管理简述

企业应收账款(以下简称“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因销售产品、服务、劳务等,应向对方单位收取的回款,包括税金、买方垫付的代购费等。应收账款产生的原因是市场竞争产生了赊销行为,对于优质企业来说占据行业优势地位,购买产品不会出现无法及时付款的情况,而对于市场中大多数小企业,他们处于创业初期,很难及时全额付款,其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就会采用赊销的形式,应收账款也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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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2-04

财务视角下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

“风险”,这个词语最早来源于远古时期以打渔为生的渔民:古时候的自然环境十分恶劣,缺乏现代高级生产工具的人类,每次出海都面临着巨大的危险,出发前都会祈祷神灵保佑自己平安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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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2-04

民法典体系下无权处分合同效力辨析(兼议名义股东处分代持股权的法律效果)

关于“民法研究上的精灵”之“无权处分”问题,在民法典实施之后终于比较明确,结束了民法典实施之前司法实践中尴尬的局面——原《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追认有效,与原2012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之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有效的冲突(注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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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2022-03

关于减免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解读(附全文)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和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2﹞1号)要求,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22年3月8日发布了《关于减免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苏财资〔2022〕26号),从减免对象、减免标准、减免方式、审批流程和有关要求等五个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进一步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本文针对政策规定进行分析解读,就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关于租金减免需关注的重点进行梳理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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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022-03

履职之诉中法定职责的审查思路

职权法定是判断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职责的基本原则。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应当以被诉行政机关负有相应的法定职责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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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2022-03

论破产和解协议——以某高新公司破产和解案为例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该纪要第107条规定:“注重发挥和解程序简便快速清理债权债务关系的功能,鼓励当事人通过和解程序或者达成自行和解的方式实现各方利益共赢”。2020年4月,该院又在《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特别是在当前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形势下,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解、清算等不同程序的制度功能。”自新冠疫情爆发以后,众多中小企业面临破产的困境,破产程序在快速审理机制促使企业达成和解,促进企业债权债务快速清理,继续经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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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022-03

疫情防控期间招投标活动如何开展?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的特点,自今年3月以来,“倒春寒”般的疫情波及全国28个省份,在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也要保障经济平稳运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而招投标活动作为促进市场竞争,助力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如何在疫情防控的背景下安全科学的进行招投标活动,则是当下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针对这一现实紧迫问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早在2020年疫情初发时,便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以下简称《通知》),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通知》进行深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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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2022-03

实际出资人能否阻却法院对代持股权的强制执行

股权代持的情景在现代商事社会频繁出现,尤其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故而股权代持纠纷时常发生。实践中股权代持纠纷主要体现为两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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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2022-03

政府信息不予公开豁免条款的理解与适用——兼谈申请处理决定类型

谈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豁免条款,一般可以理解为“不予公开”处理决定类型中可选择适用的法定理由,而不予公开情形仅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决定类型的一种,同时还存在予以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这三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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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22-03

[政府信息公开 系列之九] 会议纪要是否应予公开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这种操作性极强的课题,应当密切关注并积极回应实践中所呈现的具体问题,这就需要理论与实务部门的同志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实现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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