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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21-06
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乡村振兴促进法》解读
乡村兴则国家兴。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因此,以立法方式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既是党中央的要求,更是实践的迫切需要。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下称“《乡村振兴促进法》”),该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该法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宗旨,涵盖乡村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以及城乡融合发展等内容,促进对象十分广泛,对中国城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就《乡村振兴促进法》中主要亮点进行初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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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21-06
二0二一年五月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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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21-05
无罪辩护:悬崖边上的救赎 —— 张某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案,开庭后检方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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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21-05
二0二一年四月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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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21-04
认罪认罚“撤回权”的正当性依据及规范路径
当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尽管呈现出适用比例逐步攀升的向好态势,却也逐步涌现出反悔撤回、“被动”认罪的问题与挑战。事实上,不同于美国诉辩交易中“利益交换”的强烈性质,我国协商性司法下的“认罪认罚”,着眼于协商合作,但落脚仍在于“自愿”与“真相”,因而所谓交易诚信的指责与限制其实虚妄。认罪选择的绝对自由也当然意味着对承诺撤回的必要容忍。在此基础上,可以进一步保障被追诉人的事实知悉权,提升认罪认罚承诺的效力,从而保证制度后续运行的平稳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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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21-04
二0二一年三月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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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21-03
现行法律框架下仲裁庭调查取证的探索路径思考
仲裁因其高度的意思自治、高效性等优势,较受商事交易主体的青睐。但是,在中国境内目前的法律框架下,仲裁实践有其局限性,这一点在仲裁庭调查取证方面体现的尤为明显,这也影响到某些案件当事人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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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21-03
南京某船舶物资有限公司、金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
2011年12月期间,南京某船舶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为抵扣税款、牟取非法利益,经时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金某某决定,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由王某(已判刑)经营的南京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南京某钢材公司(以下简称钢材公司)以票面金额4.5%的价格,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58份(从贸易公司、钢材公司分别虚开发票32份、26份),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6701976元,税额共计人民币97万余元,以上税款均被贸易公司申报抵扣。2013年1月8日,金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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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21-03
郑州谷某某、卢某某诈骗罪案
2016年,韩某某伙同他人先后成立河南凯某某公司、盛某某公司、朴某某公司,通过网络招聘等方式先后招聘被告人吴某某、谷某某、卢某某等数十人,其中谷某某为凯某某公司负责人,卢某某为凯某某公司销售一部负责人。各被告人使用公司搜集的客户信息,向不特定人打电话,通过向被害人虚构有拍卖藏品的资质,能将被害人手中藏品以高价卖出的方式将被害人骗至公司,以夸大被害人手中藏品价值、帮助被害人组织拍卖等名义,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后以会员费、入场费及发票税费等名义,骗取被害人钱财。其中,66名被害人在凯某某公司被骗380万余元,卢某某个人诈骗数额为8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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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21-03
陈某某与合肥市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2012年4月15日,陈某某经营的南京丙钢管租赁站(以下简称丙租赁站)与合肥市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滁州乙国际项目部(该项目由甲公司转包给汪某某承建)负责人汪某某签订了一份物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丙租赁站为滁州乙国际项目部出租钢管扣件,期限自2012年4月15日起到2012年9月30日止,租金钢管每天按每米0.011元、扣件每只按0.006元、山型卡每只按0.004元、加长套管每天按0.01元计算,在租赁期内产生的租金每两个月结算一次,如逾期需按总欠款的30%支付违约金,合同期间如有损坏、丢失钢管每米按22元,扣件按6.5元、少扣件螺丝按0.65元一套进行赔偿,同时还约定如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向A区人民法院诉讼处理。合同签订后,陈某某的丙租赁站按约向乙国际项目部提供租赁物,截至2013年4月30日,该租赁行为共产生租金207624.69元,上下力费及运费计18923.25元未支付,另有钢管30362.6米、扣件23752只未归还。经多次催要无果后,陈某某向A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返还尚欠扣件23752只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按每米22元进行赔偿,计667977.2元;判令甲公司给付租金207624.69元及上下力费和运费18923.25元,计226547.94元及截至2013年4月30日逾期违约金62287元,合计1112006.64元以及赔偿款到位之前产生的租金损失,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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