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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律师体检工作的通知
2010-07-21 13: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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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协直〔2010〕号

关于开展律师体检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年初计划,省直分会定于近期组织省直律师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2010年5月31日前在册的专职律师。

二、体检医院

瑞慈健康体检中心(南京市广州路101号广海大厦1-3层)。

三、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8月21、23、24、26-28、30、31日(周一至周六,周日不检)上午8:00-11:00。

四、注意事项

1、体检项目及注意事项见附件;

2、体检表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请各事务所通知到每个需参检的律师,于8月5日前将参加体检的律师名单(注明姓名、性别、婚否、年龄、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以所为单位(电子版本)报至省直分会。

联系人:宋沁林

电  话:86215353-8026

邮  箱:zsgzb_jslx@hotmail.com

 

附件:1、体检项目及注意事项

      2、体检名单模板

 

体检注意事项

 

欢迎你到瑞慈健康中心进行年度体检!

一、当日体检人员到中心服务台进行体检登记、领取体检磁卡及指引单,按照导检护士的指引完成各项检查,体检后请将导引单交回前台,并确认有无漏检项目;

二、检查前三天请保持正常饮食,不吃油腻食物,不吃鸡血、鸭血等血制品,勿饮酒,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并注意休息,体检当日空腹,不进早餐和各种饮料,尽量不饮白开水,请于上午8:00-9:30到达;

三、空腹抽血后应按压抽血处,5分钟后方可放松(切忌揉搓针孔处)。如发生“晕针”,不要慌张,应平躺。低血糖者可口服葡萄糖水。

四、体检当日员工须携带身份证或单位工作证,以便我中心进行身份核实工作;

五、进行各科检查时,请务必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轻易放弃体检项目;

六、本中心为健康体检机构,如有发热等急性病症,应去医院就诊,体检另行安排;

七、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慢性疾病患者,受检日不要中断服药;

八、体检当日请勿佩带金属饰品及有金属框架的文胸,不穿紧身衣服;

九、请勿配戴隐形眼镜以利眼科检查;

十、凡B超检查肝、胆、胰者,检查前请空腹(即检查前一天晚上晚餐后,不再吃其他食物),凡女性检查盆腔、子宫、卵巢者及男性检查前列腺者,必须膀胱充盈后检查(即检查前2小时喝800-1000ml水,憋尿待查,女性阴超除外)。

十一、 七岁以下儿童请勿做幽门螺旋杆菌14C呼气试验检查;

十二、女士应特别注意:

1) 未婚女性如需做妇科检查(内诊、白带常规、宫颈刮片)需在我方导引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检查;

2) 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Χ光、妇科及阴超检查;

3) 怀孕、可疑怀孕及哺乳者请勿做幽门螺旋杆菌14C呼气试验检查;

4) 妇科检查或阴超检查仅限于已婚或有性生活者;

5) 做宫颈涂抹片检查者,受检前三日起,请勿做阴道冲洗、勿使用阴道内药物,以得到准确的检查结果;

6) 月经期间请暂勿留取尿液,粪便,暂缓阴超及妇科检查,待经期结束后再补检;

7) 体检当日请勿化妆以免影响诊察结果;

十三、需做无痛胃肠镜者请做好术前准备,体检当天不要亲自驾车;

十四、一次体检未发现异常并不代表完全没有潜在疾病,若出现疾病症状,应及时就医;

十五、受检者于本中心所采取的尿液,血液等化验标本均同意由瑞慈中心处理,受检者无异议;

十六、请您妥善保管好体检磁卡,以备检后查询或领取体检结果;

十七、请勿携带贵重物品来中心。

十八、年龄偏大或行动不方便的请安排家属陪同

十九、交纳体检费用

1、 体检全部完成后,由单位体检负责人统一结帐,我中心不针对个人退费;

2、 如员工需要临时增加检查项目,须经单位体检负责人员同意并签字确认,或当场交纳现金。

二十、领取体检报告

1、体检全部完成并费用结算后,体检报告交付给贵单位体检负责人。     

2、受检单位和受检人已阅读瑞慈中心体检注意事项,无异议并同意接受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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