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广华
人间四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争妍斗美,在这绿意盎然、欣欣向荣的春季里,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即将迎来她的十年庆典。“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历经十年的风雨,博事达律所茁壮成长,不仅见证了我国法治进程及律师业的历史,更是书写下自身的光荣和辉煌。十余年来,博事达律师们时刻不忘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勤勉尽责,始终把维护委托人的利益与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在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取得了一个接一个骄人成绩。值此庆典之际,回顾我与博事达律所同甘共苦的一个个春夏秋冬,别有几番欣慰在心头,一是欣慰博事达律所现今取得的业内地位,二是欣慰我选对了自己一生事业的发展平台。
1992年,怀着“铁肩担道义,妙手托公平”的律师梦,我以兼职律师的身份踏入律师行业。最初在雨花台律师事务所开始我的执业生涯,通过不懈地钻研和锤炼,我日益强化了自己的专业素养,也坚定了自己对律师梦的信念。为了更好地使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服务社会、造福民众并进一步实现个人价值,几年后我又加入了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在那里我非常荣幸地结识了姚彬律师,并成为莫逆之交。在泰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经历,为我之后与姚彬主任共同经营博事达律所打下了很好的经验基础和事业准备。
2000年4月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成立,姚彬主任盛情相邀我加盟博事达,当时还有其他几个所表示想请我过去,也开出了十分优厚的条件,但我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博事达,一是由于和姚彬主任的深厚友谊;二是因为博事达的律师团队十分优秀,姚彬、周连勇、王兴元、刘能斌和李承举等都是非常干练且有创业才华和远见的律师;三是博事达建所之初就非常注重在高校法律教学和律师实务两个方面进行有益的交叉实践,以高校严谨的学术研究精神,扎实的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特别是律师实务结合起来建所,这给了我这名兼职律师良好的发展空间。
建所之初,我们所的规模还不是很大,在我加入时只有不到10名执业律师,办公室规模也较小,蜗居在江苏科技大厦24楼,特别是在业外,名气还不大。在慢慢的发展壮大过程中,我们不可避免遇到了这样那样的挫折,但共同的理念和目标使我们大家坚定不移、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使博事达成为一个温暖的家,她吸引并留住了众多法律英才汇集于斯,大家同舟共济,众志成城,攻克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十年磨一剑,终于成就了我们今天的博事达。
十年间,我先后在远东集团、海尔集团、海信集团、春兰集团、东沛集团、山东亚力美集团、常柴集团、小天鹅集团、安徽五叶集团、江苏春之谷集团、江苏金城集团、江苏五星集团、南京汽车集团、南京卷烟厂等企业和泰州市人民政府、江苏洪泽县人民政府、淮安市交通局、南京市房产局和工商局等政府部门,进行法律专题报告会两百多场次。先后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原江苏省交通厅)、中铁19局集团、五星电器集团、雨润集团、沪宁高速公路公司、宁杭高速公路公司、江苏远东集团、江苏圣安集团、南京全民健身中心和南京建华房产公司等数家大型企业(集团)和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或者担任法律顾问。
十年以来,我和同事诸君一直在为博事达的发展而殚精竭虑、克尽己责,同样博事达也给我提供了越来越好的平台,博事达对我来说已经不仅是个工作单位,更是我一个温暖的家,在这里我能感受到如亲如友般的温馨。在这十年间,越来越多的律师事务所向我发出邀请,开出的条件也越来越丰厚,诸如提供一百平方的办公室,我带去的收益百分百归我个人……但我从未动摇过,我在博事达倾注的心血和感情是发自肺腑的,和各位同仁之间的手足情谊是弥足珍贵的,我们共同用双手营造的和谐氛围是物质利益所无法取代的。我之前从未动摇过,以后更不会动摇。
十年,博事达不仅给我提供了执业的平台,也为我从事法学研究和教学提供了很好的平台,给了我理论联系实践的舞台,理论指导实践,又在实践中检验理论。博事达的兼职律师也越来越多,河海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江苏警官学院的高校的众位教授和老师在我们这里兼职,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高校教师加入到我们的团队。
此时,我为十年前选择了博事达而庆幸,非常感谢各位同仁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特别要感谢姚彬主任当年的盛情邀请,今天博事达的成就让我感到欣慰,我为身为博事达人感到无比自豪。
(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陈广华) |